2021年“全民阅读典范城市推广计划”
资助项目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全民阅读典范城市推广计划”(以下简称“推广计划”)是由市宣传文化基金资助的我市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的重要平台。自2014年启动以来,扶持了一批优秀的阅读活动品牌,有效推动我市全民阅读迈向常态化、普及化。2021年“推广计划”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全民阅读典范城市推广计划” 围绕党和国家大局,以满足市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为立足点,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资助扶持一批能够营造良好文化氛围、凝聚精神力量的优质项目,进一步弘扬深圳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城市风尚。
二、申报单位
(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各区委宣传部、大鹏新区综合办、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
(三)市阅读联合会及会员单位;
(四)2020年获市文产资金扶持的实体书店。
以上各单位可申报项目1-2个。
三、扶持重点
按照中宣部《关于促进全民阅读工作的意见》,立足我市全民阅读工作实际,2021年“全民阅读典范城市推广计划”扶持重点如下:
(一)围绕建党100周年。创新活动形式,吸引读者广泛参与,策划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著作的学习阅读,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主题阅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优秀主题出版物推广阅读,引导群众从阅读中感悟真理力量、坚定理想信念。
(二)围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领市民读者阅读领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从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中汲取营养智慧,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同时可学习借鉴世界各国有益文化,拓展文化视野,丰富精神世界。
(三)围绕青少年阅读素养提升。鼓励策划开展与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状况相适应的亲子阅读、家庭阅读等活动,培养未成年人阅读兴趣和阅读习惯;围绕深圳未成年人阅读情况、建立阶梯阅读体系等课题开展的相关理论研究。
(四)围绕本地特色和区域资源。鼓励打造和巩固符合本地需求、具有深圳特色的的品牌阅读活动,提升深圳品牌阅读活动的群众参与度、辐射面和号召力。
(五)围绕保障特殊群体基本阅读权益。鼓励有针对性地为阅读障碍者、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孤残儿童等群体提供阅读服务。
(六)围绕提高数字化阅读质量和水平。鼓励和支持促进阅读的新技术开发与应用,利用优质网络平台开展的阅读活动,建立内容丰富、层次分明的数字阅读资源库群,可以在阅读推广中起到引领作用的精品数字内容开发生产。
四、扶持办法
(一)“全民阅读典范城市推广计划”每年按照“自愿申请、公平竞争、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原则,根据深圳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出版工作实际开展评审扶持。
(二)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申报单位资质、材料齐备性、内容合规性等。
(三)复审采取专家评审会议的形式开展。评审专家从深圳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每次不少于5位。
(四)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根据年度资金安排及专家评审结果,对通过评审的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扶持。
(五)受扶持项目单位按照《资助协议》按时报送项目成果及相关报告。
五、扶持条件
通过评审的活动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导向性。申报项目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阅读活动所涉及的书目、嘉宾等须导向正确,确保文化安全。
(二)规范化。阅读活动须有相对固定的举办场所或载体,定期开展活动,管理科学,运作规范。
(三)品牌性。有一定的市民参与度和认可度,并能对我市全民阅读活动产生一定的示范作用、引领作用。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我市全民阅读活动品牌或具有品牌化潜力。
(四)创新性。在项目策划、目标受众、阅读载体、阅读空间、运作机制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创新创意,对拓展“推广计划”的广度和深度有积极意义。
(五)服务性。潜心服务,满足不同群体的阅读需求,提升市民阅读水平有实效。
六、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提交“2021年全民阅读典范城市推广计划”资助项目申报表,申报表包含三项内容:项目简介、项目申请报告、历年资助情况表(具体见附件)。
请申报单位务必于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盖章PDF版、word版各一份发送至推广计划评审办公室邮箱,逾期提交规定材料或材料提交不全的不予受理。邮箱:tgjhpsbgs@163.com。
注意事项:请各申报单位在编制项目预算时,务必实事求是,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和宣传文化基金财务管理细则有关规定,确保编制预算切合实际、计划周详,反复核对无误后方正式提交。申报材料一经受理后,将不能退回修改。
深圳市新闻出版局
2021年3月30日
联系人:刘天歌,电话:88132056,13613010002
雷佳钰,电话:25883115,1837666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