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文化事业建设费及宣传文化事业
发展专项资金2019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根据深圳市文化事业建设费及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两金”)年度工作安排,拟于近期启动2019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我市从事宣传文化工作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团体和企业。
二、资助范围
“两金”资助范围包括:
(一)社科理论研究。包括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和课题研究、决策咨询、理论学习宣传、学术著作出版及全市性(含国际性)学术会议等;
(二)文艺精品创作。包括音乐、戏剧、舞蹈、美术、文学、影视、出版等领域的精品创作和宣传推广;
(三)重大文化活动。包括上级部门交办或由我市相关部门主办的全市性展览、展映、演出、讲座论坛、竞赛、节庆活动,以及扩大深圳影响力、提升深圳城市形象的文化交流活动等;
(四)精神文明创建。包括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市民文明素养提升、文明风尚培育、未成年人德育活动等;
(五)新闻舆论引导。包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新闻宣传、专题宣传、对外宣传、网络宣传、网络综合治理、舆情分析应对以及新闻舆论阵地建设、队伍建设等;
(六)社会宣传。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推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社会环境宣传、国防和爱国主义教育以及企业文化建设等;
(七)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包括满足市民文化需求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公益性博物馆、美术馆文物和美术品征集收藏,民办博物馆门票补贴,高雅艺术票房补贴,文艺院团演出扶持等;
(八)配套资助和成果奖励。包括对获得国家级、省级重点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配套资助,对获得国际级、国家级、省级重要奖项的成果以及本市优秀成果进行奖励;
(九)文化人才引进与培养。包括文化人才引进、培训以及本土艺术家扶持等;
(十)其他公益性宣传文化事业的特殊需要。
其中,影视剧的创作生产建议向“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提出申请,“两金”仅支持已纳入主管部门工作重点的主旋律影视创作和生产。一般性课题研究建议向市社科基金提出申请,“两金”仅资助文化创新发展重大理论课题。成果奖励由主管部门另行组织申报。
“两金”不得用于下列各项开支:
部门和单位的人员工资和奖金支出、正常办公支出、行政后勤支出、职工福利支出;单位的基本建设;应由部门预算安排经费或应由政府投资立项安排的项目;已获我市其他同级财政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其他不属于“两金”开支范围的支出。
三、申报原则
请各单位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集中力量办大事,把“两金”有限的资金重点用在扩大深圳影响、提升文化实力的打基础、立长远、谋发展的项目上。要进一步发挥“两金”的鼓励、引导和杠杆作用,鼓励社会力量采取自筹和市场运作等方式参与文化建设。所申报项目在政治和艺术上都要坚持正确鲜明的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要按照“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多做惠民、利民、便民的实事,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四、申报要求
本年度项目申报继续实行网上申报,请各单位负责项目网上申报的同志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两金”申报审批系统:http://www.szcf.org.cn ,并参照系统《项目网上申报流程说明(新版)》(可于深圳文化网“两金”专栏:http://www.szwen.cn/infoPublic_us/queryCulture.action“办事指南”下载查阅)完成好网上填报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项目申报:
2018年4月4日~2018年5月4日。新用户请先注册再申报,已注册用户可凭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陆申报。
(二)项目审批:
2018年5月5日~2018年10月30日归口主管部门初审、专家评审、市委宣传部审议、市财政委复核、基金领导小组审定,并向社会公示。
(三)资金拨付:
2019年年初下达资金使用计划。
六、咨询联系
联系电话:0755-88136175、88132170
联系人:仲建强、杨维维
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
专项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